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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宝安区】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先进制造业强区 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3/08/08  点击:448 次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现将《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先进制造业强区 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先进制造业强区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制造业当家,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加快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迈进,打造世界一流先进制造业强区,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严格落实广东“制造强省”、深圳“制造强市”部署要求,深刻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参与国际分工竞争力,为“双区”建设、“领湾向未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重点突破。以全局观念、系统思维、国际视野规划布局,打造“4+N”产业集群载体平台,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构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相互赋能、“双轮驱动”新格局。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优化企业创新生态和激励引导机制,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开展源头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以高能级创新体系赋能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引育并重、精准服务。加大“双招双引”力度,构建全链条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引进培育战略级、关键性、规模级项目,培育优质企业梯队,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坚持政策激励、空间保障。完善促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靶向供应优质产业空间,降低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扩大“宝安有宝地”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加速壮大,制造业迈上高端水平,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深度融合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先进制造业压舱石作用更加凸显,湾区支撑极地位更加牢固,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峥嵘展现。

  二、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成长培育工程

  围绕重点产业集群,精准引育链主型、关键性企业,推动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着力稳链延链补链强链控链,打造一批高水平、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一)抢占产业发展新赛道。抢抓产业发展机遇,大力发展“17+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着力打造半导体和集成电路、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软件与信息服务、空天技术“5+1”世界级产业集群,引领产业迭代升级。

  (二)培育一集群一链主。每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遴选1—2家处于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优势地位、对产业生态构建有重大影响力的“链主”企业,在产业空间、工业投资、技术创新、金融服务、人才保障等领域予以重点支持。

  (三)搭建一集群一平台。鼓励“链主”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共建测试认证中心、技术研究院等公共技术平台,共享共用科技设施、仪器设备,协同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四)制定一集群一政策。对标最好最优最先进,精准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断点,提供全链条支持环境,推动集群发展能级跃升。

  (五)打造一集群一园区。创新专业园区开发模式,设立园区建设基金,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专业园区。支持“链主”企业及上下游企业向专业园区集聚,打造创新资源密集、分工协作高效、辐射效应显著的产业集群。

  三、实施制造业高端化转型工程

  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探索新业态,全面重构制造业的组织形态、生产形态、产品形态、要素形态,加快推动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

  (一)发展总部制造。探索飞地经济,采取“总部研发+生产基地”模式,加强与周边城市产业协同。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总部,建设“母工厂”,为“子工厂”提供标准化生产、技能培训等支持。

  (二)升级核心制造。鼓励制造业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装备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标准等各类标准制定,争创国际、国内品牌,开展工业“四基”能力国产化替代,培育一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三)深耕智能制造。以湾区芯城建设为牵引,打造全球知名的智能制造基地。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支持打造智慧工厂、黑灯工厂,每年实施1—2个示范项目。

  (四)推广服务制造。支持创建工业设计研究院,推进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学院建设,强化工业设计服务。鼓励终端品牌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引导工业母机企业提供设备开发、维护检修、监测分析等全周期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参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实施高端生产性服务业赋能工程

  探索发展总部经济、金融经济、临空经济、会展经济、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

  (一)建设湾区总部集聚中心。以宝安中心区和深圳西部城市中心综合性总部集聚区为抓手,以九围、机场东、立新湖、新桥东四大功能性总部集聚区为支撑,打造参与全球资源配置、产业分工的超级平台。

  (二)建设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依托前海金融创新平台,加快推动金融机构集聚。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定制个性化融资解决方案,构建一站式“线上+线下”全链条金融助企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等金融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

  (三)建设国际商贸物流中心。支持宝安国际机场打造世界级航空枢纽,连通世界级湾区、全球大型都市圈航空网络。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子元器件分拨中心。引育外贸综合服务龙头企业,集聚一批综合贸易、物流和供应链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搭建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加快智慧物流产业基地建设,提升物流园区产业要素聚集能力。

  (四)建设国际会展经济中心。实施“会展+”战略,引进世界顶级会展机构,链接全球顶级会展资源,培育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展会品牌。加大国际会议、重大活动引办力度。依托优势产业,打造特色专业展。支持龙头企业搭建前沿产品和技术国际合作交流平台。

  (五)建设数字经济汇聚中心。依托“1+1+N”工业互联网平台,大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数字化设计服务等新业态。加快西乡数字生态园(腾讯村)建设,引导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数字创意产业集聚。聚焦智能网联、低空经济等新产业,培育一批未来标杆企业。丰富数字化应用场景,促进无人系统在工业生产、物流配送等领域产业化应用。

  五、实施高能级创新驱动工程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产学研用联合攻关,促进产业链、创新链、生态链融通发展。

  (一)支持高强度创新投入。加大应用基础研究投入比重,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加大对“卡脖子”技术的研发投入。规划建设公共应用场景,促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应用。

  (二)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争取国家、省、市创新平台布局,推动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建设国家集成电路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开展联合攻关、协同研发、成果转化、测试验证。

  (三)打造高品质创新载体。深入实施“1+3”创新园区工程,加快推进尖岗山、铁仔山、新桥东国家高新区宝安园区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石岩科创城,携手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光明科学城,构建“双湖一体、三城联动”发展格局。擦亮“科技桃花源”品牌,支持创建国家级孵化器。

  (四)聚集高素质创新人才。实施“凤凰英才计划”“卓越工程师计划”,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壮大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队伍。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子女教育、医疗服务需求。

  六、实施高产企业梯队建设工程

  坚持引进和培育相结合、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并重,大力实施“龙计划”“星行动”,助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塑造龙头企业“大如明月”、中小企业“群星闪耀”的企业梯队。

  (一)开展龙头企业引进培育计划。实施“寻龙”“引龙”工程,制定“宝安龙”企业发现遴选指标体系,创新招商机制和招商方式,引进一批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力的龙头企业。实施“育龙”“强龙”工程,全过程、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精准服务企业,打造一批世界一流企业。

  (二)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实施“宝安星”企业培育行动,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推动“规做精”“精上市”“市做强”。

  (三)开展国有企业转型发展计划。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探索试行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支持区属国企做精主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强化产业服务,提升区属国企园区运营能力。

  (四)开展外资外贸企业提质计划。深入开展海外投资推广直通车活动,引导外资优先投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引进世界500强、跨国企业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外资项目。举办境内外贸易促进活动,加大海关AEO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建自主国际品牌。

  七、实施高效产业空间拓展工程

  坚持把工业空间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加以保障,深入实施空间保障攻坚行动,以战略级空间承载战略级项目,促进空间优势转化为产业升级优势。

  (一)打造四大先进制造业战略增长极。高标准规划建设燕罗、石岩、新桥东、深港先进制造业合作区等四大先进制造业园区,承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大项目落地,构建具有强大集聚效应和竞争力优势的产业集群发展生态。

  (二)腾挪优质连片土地。综合运用土地整备、城市更新和综合整治等政策工具,加快推进湾区芯城、石岩科创城、深圳西部城市中心等重点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腾出规模化连片土地,保障好项目有地可落。

  (三)建设优质产业空间。实施“工业上楼”优质厂房空间建设计划,以新桥东、石岩总部经济园区等项目为试点,开工建设不少于500万平方米产业空间。创新开展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实施“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开展低效用地产业提容,支持优质企业打造高产园区。

  八、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牢固树立“有呼必应、有求必为”理念,全力精服务、优环境、强功能,擦亮营商环境金字招牌,打造全球创新创业和投资发展重要目的地。

  (一)强化企业精准服务。健全“1+10+N”企业服务体系,完善“20105N”重点企业服务模式,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优化“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功能,实现政策、空间、融资、诉求“一键申报、一口受理、一次办结”。

  (二)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深化工业用房租赁公示牌制度,稳控工业用房租金。规范工业企业用水用能价格。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发挥金融超市作用,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深化并联审批机制。探索拟落地重大项目审批事项预告知机制,实现“拿地即开工”。搭建跟踪管理平台,实现建设项目重点环节监控、审批流程跟踪、问题处置闭环。扩大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范围,加强事中事后实质性监管。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执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建立诉求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实现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五)建设宜居宜游城区。优化城区功能布局,增建文教体卫等公共设施。加大居住用地供给,建设一批高品质公共住房。深入推进“山海连城绿美宝安”生态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慢行系统、公园、绿道、碧道。推进凤凰古村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打造品牌文体赛事活动,提升美誉度和影响力。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