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附件:辖区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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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辖区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pdf